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可获项目资金支持
关键词: 示范企业 绿色印刷 光盘复制 资金支持 新闻出版总署 优化产业结构 企业管理 “十二五”
摘要: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出政发[2011]18号),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国建100家左右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10家左右国家光盘复制示范企业。新闻出版总署将通过对示范企业的认定、挂牌、扶持和宣传,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节能减排,倡导绿色印刷,引导整个产业实现转型和升级。经过认定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在项目资金方面,新闻出版总署优先给予其产业发展项目和发展资金的支持。在管理措施方面,认定为示范企业的企业在接受委托印刷复制境外产品时,可根据管理实际适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