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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造谣洪灾百人亡被判刑8个月

(发布时间:2017-07-24 17:18:28)
    7月20日,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依法从快公开审理了一起网络编造灾情案件。被告人高某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某系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四方村村民。7月16日20时许,高某某通过网络传播平台,编造吉林市“7·13”洪灾中死亡100余人、政府屏蔽导致通讯中断、救灾物资被截留等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直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丰满区人民法院当庭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人当庭认罪,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审理此案的法官郭芮介绍,大灾面前,谣言容易泛滥,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导致人心惶惶,引发极为恶劣的影响,对当地人民群众、救灾力量也会造成极大的伤害。随意传播谣言的行为,如果触犯法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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