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版传媒企业特殊管理股制度试行探析
作者: 程柯
关键词: 国有企业体制改革 传媒企业 制度创新 管理股 出版 文化体制改革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运营体制改革
摘要:构造新型国有传媒企业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既是国有传媒企业运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多年来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要求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试点。特殊管理股制度是国家意识形态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对于国有出版传媒企业而言,尚属于新生事物。因此,在新一轮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背景下,探讨国有出版传媒企业特殊管理股制度的特殊特性、理论基础、现实背景与行权依据,分析其优势作用、适用条件等系列问题,既具有理论研究价值,亦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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