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作者: 黄旭巍
关键词: 出租侵权复制品 专有出版权 假冒他人署名
摘要:出租属于发行的一种行为方式,复制后出租侵权复制品的行为,成立侵犯著作权罪.在解释论的层面上,出租盗版物的行为既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也不成立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而只能以无罪论处.单纯销售没有著作权人、但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不属于出版图书,不成立侵犯著作权罪,而可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生产、销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玩具产品,不属于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在自己制作的美术作品上假冒他人署名的,同样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出售该作品的,即使不构成诈骗罪,也成立侵犯著作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