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著作权问题
作者: 王小夏 顾晨昊
关键词: 网络游戏直播 类电影作品 使用限制
摘要:网络游戏直播画面法律属性问题应该从游戏画面本身是否构成作品和玩家玩游戏的直播画面是否构成新作品两个角度进行分析.网络游戏画面本身属于游戏开发者所有,应该属于作品.单纯的游戏直播画面不产生任何独创性内容,不构成新作品,但如果附带游戏解说等内容,则可能构成类电影作品.对网络游戏直播画面新作品的商业使用应该获得网络游戏开发者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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