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庭审直播主体辨析与内容规制

作者: 刘义昆 王江涛    中国地质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关键词: 微博 庭审直播 司法监督 司法公开

摘要:媒体和法院作为微博庭审直播主体有着各自的优势,媒体是沟通群众的天然纽带,是监督司法的强有力平台,而法院对直播内容本身有着最权威的解读,对直播活动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微博庭审直播应以文字为主,适当辅以图片、音视频素材,将庭审现场全方位展现,同时控制可能出现的不良影响。在媒体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应该发挥互联网思维,使微博庭审直播成为推动司法公正公开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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